夏洛特破产律师布莱恩·斯通(Bryan W. Stone)回答了这个问题:“如果我申请破产,我可以保留我的房子吗?”
鉴于要摆脱学生贷款债务有多么困难,每年不到1000人尝试不可能的壮举就不足为奇了。 华尔街日报 最近,在有关该主题的一篇有趣文章中,详细介绍了律师对放贷人(包括美国教育部)提出的残酷要求的五个示例,以向法官解释为什么不应宽恕学生贷款债务。我们打算通过所有五个疯狂的解释,下面是第四个解释。
肯塔基州2007年的一起案件尤其令人发疯,这是一些贷方将敦促破产法官否认解除学生贷款债务的努力程度。在这种情况下,这名妇女要求其贷款申请破产,要求她偿还其23,000美元的学生贷款债务。
该名女子在沙利文大学(Sullivan University)参加烹饪艺术课程时应计债务。不幸的是,由于怀孕并发症,她被迫在获得学位之前辍学。这意味着该女士在求职时除了高中文凭外别无其他。